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是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的旗幟。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作出部署,明確要求我們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揮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新時代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生動實踐和理論創新,我們必須準確把握其豐富內涵、顯著優勢、重大意義和實踐要求,持之以恒扎實推進,為實現新的奮斗目標筑牢民主基石、匯聚磅礴力量。
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馬克思主義認為,民主的內涵是在堅持人民主權的原則下按多數人的意愿進行公共決定的活動機制,要通過外延來體現;而民主的外延主要是指圍繞公共權力的產生和運行建構的一系列民主制度規范和由此展開的民主實踐活動,具體形式由于各國國情不同而不同。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通過依法選舉、讓人民的代表來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過選舉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讓人民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們黨立足國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從實際出發,把民主發展與現代化探索相結合,在民主的全過程中體現并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走出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中國式民主發展的創新之路,這既是我們黨探索中國式民主道路的經驗總結,也為新征程持續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指明了方向。
全過程人民民主注重突出“全”字,是“最廣泛”的民主。一是民主參與的主體“全”,將“全體人民”都納入民主實踐的過程之中,注重從體制和機制上有效協調各類主體,形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主體合力;二是民主參與的內容“全”,以行之有效的程序和制度使廣大人民盡可能參與到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公共事務,大到國家立法,小到鄰里之間的“雞毛蒜皮”,都可以通過民主的方式來加以解決;三是民主覆蓋的范圍“全”,構建了環節完整的民主體系,從立法、行政到社會生活,從中央、地方到基層,都建立了相應的民主制度;四是民主參與的流程“全”,既重視民主選舉,也重視民主選舉之后的治理,形成了民主程序上的閉環。
全過程人民民主著力強調“過程”,是“最真實”的民主。過程性是民主的內在要求。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全過程人民民主既確保了人民享有最基本的投票選舉權利,又提供多元渠道確保人民有廣泛參與的權利,其具有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的多層制度鏈,為人民民主的“全過程”提供了運行載體和制度規約,使廣大人民切實參與到民主的全過程,因此它是最真實的民主。
全過程人民民主聚焦“人民”,是“最管用”的民主。人民從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中受益,人民意志與訴求通過民主得到真切的回應和滿足,民主才是具有實效的,才是管用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效性,不僅表現為形式上的民主方式或民主程序,更表現在能夠保障人民自身利益的實現,體現的是人民最真實的意志,在事關人民幸福的重大事項上,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不斷實踐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新征程上,必須把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和特點充分發揮出來,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以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當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