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報訊(劉馨陽 張婉婷)近年來,東豐縣法院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著力點,不斷探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有效機制,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
在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中,一家公司在訴前階段向東豐縣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依法凍結了某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案件審理中,承辦法官了解到某公司生產經營急需資金,需要解除凍結,便大力調解,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對方公司主動提出解除查封,承辦法官迅速制作解封法律文書,并于當天前往銀行辦理解封手續,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助力。
近年來,東豐縣法院持續深入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專項活動,相繼出臺《東豐縣人民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行動方案》《東豐縣人民法院“服務企業月”活動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回應民營經濟發展法治需求。同時,為助推企業合法權利快速實現,法院設置“一站式”涉企訴訟服務綠色通道,實現法律咨詢、立案、案件查詢、材料提交、送法等服務事項“一窗通辦”,提升企業保護力度,實現司法服務再提速。
在申請強制執行東豐縣某公司系列案件中,法院收到查封申請后發現,若將公司園區設備分開評估拍賣將嚴重損害該園區的整體價值,而且該企業現有資產并不夠實現全部債權,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企業“活下來”。
在充分考慮到企業的生產活力后,執行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促成雙方達成了一致和解意見。他們采取了先對可供執行的財產進行活查封、活扣押的執行措施,允許該公司繼續使用,但是不允許處置。該公司積極開展復工復產工作,并按照和解協議內容分批次將執行款交付東豐縣法院執行局,進而交至申請執行人手中,至此企業成功盤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