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郭清華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裁決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王斕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免去王飛的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四、任命吳先明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五、任命李鎮、趙樂、徐修銘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
六、任命楊悅、梁佳駒為長春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七、任命楊文華、趙若愚為吉林省長春林區中級法院審判員。
八、任命左字森為撫松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九、任命范濤為臨江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編輯:段懿函
更新時間:2021-11-26 10:22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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