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長春市委批準,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朝陽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國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國干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他人旅游活動安排,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人大代表等選舉中徇私情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為親屬謀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宋國干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底線失守,任性用權,把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長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宋國干開除黨籍處分;由長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原標題:長春市朝陽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國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