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長春市商務局網站發布《關于公開征選2025年長春市商業消費券發放平臺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公開征選2025年長春市商業消費券
發放平臺的通知
為貫徹省、市關于促消費、擴內需各項決策部署,推動全市消費持續擴大,長春市商務局擬開展系列消費券促銷活動,提振全市消費市場信心。為做好消費券發放工作,現公開征選2025年二季度和三季度長春市商業消費券發放平臺,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對象
具備資格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二、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
三、資質條件
申報本次發放平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資質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或《銀行卡清算許可證》等與本項任務相關的資質。
(二)具備較強的用戶和商戶覆蓋能力,長春市內注冊用戶數量不少于100萬,消費者認可度與使用率較高。
(三)平臺覆蓋本市商戶廣,活動期間能對商戶按區域和行業業態進行定向篩選和投放。
(四)本單位(含下屬單位)有承接政府部門消費券發放工作的經驗,能夠免費向政府提供發券技術服務和平臺使用,不對商戶另行收費、提高收費或收取消費券核銷傭金。
(五)具備較強的技術保障能力,保障系統交易順暢,消費券發放過程流暢有序,保障交易數據真實完備。具備實名認證能力、風險防控能力、聯動各類商戶能力及支付機構能力、大數據能力、信用數據匯集能力。
(六)具備較強的資金安全保障能力,能夠采取對性措施,解決政府消費券惡意套取、刷單等行為。在消費券發放使用等類似活動中未發生重大資金安全風險和隱患,未產生重大負面輿情。
(七)擁有成熟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有穩定的本地專業團隊能夠及時解決消費券發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咨詢及投訴,有效防范輿情發生。
(八)依法納稅,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近三年內在稅務等方面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無違法經營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九)能自覺服從和主動配合政府部門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消費券發放數據及分析報告及第三方審計報告。活動結束后,按要求及時將剩余資金原路退回。
四、服務時間
本次征集平臺的服務時間為2025年。服務期結束后,服務平臺方仍須配合完成包括活動總結、數據統計分析、資金審計和績效評價等消費券活動收尾工作。
五、申報材料
(一)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二)如委托代理人參加評選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權委托書。
(三)平臺及服務能力介紹(可提供近3年成功案例)。
1.實名能力:經實名認證的用戶數量,是否能為本次活動提供全用戶實名保障及數據支撐。
2.風控能力:防黃牛、防刷單、防惡意注冊等經驗概述,是否能精準識別騙取補貼行為并實時攔截、取消作弊商戶資格。
3.商業能力:具備豐富的商業資源和商戶服務能力,具有較大范圍的普惠性。
4.服務響應能力:是否具備全國服務熱線并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咨詢和投訴響應,并提供回應和解決投訴問題的方案。
5.大數據能力:運用大數據能力精準推薦促進消費的技術介紹。
6.立減金補貼、消費券發放能力:產品、技術及實際運營經驗概述。
7.政企聯動能力:平臺或企業讓渡消費券的配套讓利方案及配套規模。加大資金配套和活動宣傳力度,疊加放大消費券發放效果,擴大消費券活動知曉率和參與率的能力。
以上材料電子版、紙質版各一份。
六、評選原則
報名截止后,我局將組織對平臺提供的材料組織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擇優確定參與平臺。
(一)能夠配合政府消費券發放,匹配優惠資金及措施的大型平臺優先。
(二)能夠根據市商務局活動具體方案內容,按擬定流程、規則、期限發放的平臺優先。
(三)業內知名度高,資質齊全,用戶及商戶覆蓋能力強,技術能力強的發放平臺優先。
(四)安全措施完善,風控措施到位的發放平臺優先。
(五)與活動商戶配合度高的發放平臺優先。
七、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截至2025年6月17日17:00
(二)報名方式:請符合條件的意愿企業按照要求,將上述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wjcxf@126.com。
長春市商務局
2025年6月16日
來源:長春市商務局網站
初審:劉晗
復審:馬萍
終審: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