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任勝章)近日,吉林省簽發第七號總河長令發布《吉林省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簡稱《方案》),部署、推進全省幸福河湖建設。
《方案》強調,開展幸福河湖建設,必須一以貫之強化河長制,緊扣“生態安全屏障、綠色轉型引擎、民生福祉載體”功能定位,聚焦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清潔美麗、推動河湖生態產品價值轉化、保護傳承弘揚江河文化五項重點任務,以“母親河”、縣域重要河湖等為重點,以建成河安湖晏、水清魚躍、岸綠景美、宜居宜業、人水和諧幸福河湖為目標,到2030年,全省力爭創建57條幸福河湖,實現防洪保安全、水資源優質、水生態健康、水環境宜居、水文化先進的有機融合,為吉林建設成為“美麗中國”先行區、奮力推動吉林高質量發展明顯進位、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方案》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幸福河湖建設,充分發揮總河長牽頭抓總、河湖長具體負責、各級河長制成員單位分工負責,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拓寬投融資渠道,建立項目儲備庫、項目建設庫和項目啟動清單、項目轉化清單,探索“幸福河湖+”模式,共同抓好幸福河湖建設。
來源:吉林日報·彩練新聞
初審:馬萍
復審:劉晗
終審: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