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關于同意吉林化工學院更名為吉林化工大學的函》發布,吉林化工大學為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吉林化工學院更名為吉林化工大學的函》(吉政文〔2024〕9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吉林化工學院更名為吉林化工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22010192;同時撤銷吉林化工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吉林化工大學為公辦普通本科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開展研究生教育,由你省領導和管理。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四、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7000人。
望你省進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導學校科學定位、內涵發展,強化化工類優勢特色學科建設,科學規劃學科專業布局,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著力培養高水平應用型人才,為吉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25年6月9日
原標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吉林化工學院更名為吉林化工大學的函
來源:教育部網站
初審:馬萍
復審:劉晗
終審: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