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扎實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組成部分,鄉村振興離不開文化的繁榮興盛。前進道路上,必須緊緊抓住文化振興這個“根和魂”,走好鄉村文化興盛之路,為鄉村振興提供持久的精神力量,持續激發鄉村振興動力與活力,使鄉村成為人才留戀、產業興旺、生活幸福的好去處。
強化制度保障,夯實鄉村振興文化基礎。制度具有管長遠、管根本的作用。全面推進鄉村文化振興,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建立健全鄉村文化振興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一是強化黨的領導,把牢鄉村文化振興的前進方向,把“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落到實處。二是建立和完善多方參與鄉村文化產業建設的體制機制,使鄉村文化產業發展能夠真正惠及全體農民,提升農民參與文化產業發展的積極性,同時通過完善文化遺產保護開發政策、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等,激發文化振興的持久動力。三是優化城鄉文化產業融合發展路徑,構建以農民為主體的鄉村文化產業共同體,推動多元文化業態與農業農村有機融合,如在建設特色小鎮、特色村落過程中,有效整合和激活鄉村優秀傳統文化,使之與城市引入的多元文化業態有機融合,大力發展創意農業,弘揚鄉土文化特色,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特色文化產業品牌。四是強化鄉村文化治理制度體系構建的系統性。文化治理制度對鄉村社會個體具有持續性、全方位、根本性的規訓作用,是鄉村文化有序治理的重要保障,要強化系統性觀念,從構筑鄉村思想道德建設體系、優秀文化傳承體系、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等方面強化鄉村文化治理的價值性、民族性和公共性,激活鄉村文化建設體制功能,最大化地推進鄉村文化治理與鄉村文化振興。
培育鄉村文化人才,為鄉村文化振興提供人才保障。推動鄉村文化振興,關鍵在人。人才是推動文化繁榮興盛、實現鄉村振興的戰略資源。要尊重廣大農民意愿,切實使農民成為鄉村文化振興的主體,走好群眾路線,加強對鄉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以行之有效的舉措把農村打造成農民安居樂業的文化家園。同時,健全引才機制,營造良好環境,吸引和保障文化從業者、相關院校畢業生等深入鄉村對接幫扶和投資興業,帶動文化下鄉、資本下鄉、產業下鄉。探索實施文化產業特派員制度,建設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人才庫,打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支持文旅從業者、返鄉創業人員、鄉土人才等創新創業。注重發揮鄉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產業帶頭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民間藝人等帶動作用,倡導文藝工作者深入農村,創作富有鄉土氣息、謳歌農村和時代變遷的優秀文藝作品。
弘揚新風正氣,推進移風易俗,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升農民精神風貌,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要把加強鄉村精神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結合農村特點,用農村群眾易于接受的、喜聞樂見的方式,做好黨的創新理論宣講,讓黨的創新理論更好地“飛入尋常百姓家”。要持續抓好鄉村思想道德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之內化為農民群眾的精神追求、外化為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提振農民群眾精氣神。積極組織開展好農民群眾文化活動,不斷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深入推進文化下鄉,廣泛開展群眾樂于參與、便于參與的文體活動,如通過開展鄰里廚藝比賽、棋藝交流、廣場舞聯誼等各種形式的“鄰居節”活動,創建村民交流溝通平臺,豐富群眾生活,努力打造文明祥和的新型鄰里關系,孕育鄉村社會好風尚。深入挖掘農耕文化中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支持農村地區優秀民俗文化傳承發展,喚起美麗鄉村的久遠記憶,淳化民風民俗,切實以精神文明建設滋潤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更為堅強的思想保證、強大的精神力量、豐潤的道德滋養、良好的文化條件。